问题 | 借款方还了一部分借款,剩下的钱是重新打借条还是欠条呢? |
释义 | 这是一个含义,没有区别,从名字也知道,一方是借款人,相当于他是借条,一方是欠款人,相对于他是欠条。要注意的是,写借条(欠条也一样),要注明时间,借款人和欠款人名字,要借款人签名。最重要的是,借条原件应该放在借出钱的人手上,对方还了款时,借条要给对方。诉讼期: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从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生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举证: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欠条包含哪些内容呢?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以上是关于借款方还了一部分借款,剩下的钱是重新打借条还是欠条呢?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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