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死亡证明如何办再次结婚 |
释义 |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即使没有死亡证明也可以办理结婚。 没有死亡证明如何办再次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即使没有死亡证明也可以办理结婚。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吗 1、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的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专有的职权。而结婚证是民政部门的事,而准生证是计划生育部门的事,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所以,只要小孩是在医院出生的,就一定会办《出生医学证明》。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没有结婚证离婚如何办?? 一、没有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进行登记离婚或诉讼离婚手续。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登记离婚有如下程序: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证据。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二、如果是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属于同居关系,无需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事实婚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再婚 夫妻一方死亡,若没有死亡证明可以带上火化证明等资料到民政部门办理丧偶登记的。若一方确实无法提供另一方死亡的相关资料,是无法到民政部门更改婚姻状态无法申请再婚。《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结婚证需要开证明吗 现在办理结婚证,不需要开证明,按规定,需要男女双方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镇政府的婚姻登记窗口办理结婚证就可以了。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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