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2021年拆迁计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促进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近日,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中心城区2021年土地出让计划的通知》,德州中心城区2021年计划出让地块30个,总规模3383.54亩。 此次计划区域范围 含德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陵城区(以下简称"四区")辖区内拟出让土地。计划地块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为“四类”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2021年计划出让地块共30个,总规模3383.54亩,其中,德城区19个地块,面积1558.7亩,占计划总规模的比例为46.07%;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个地块,面积1781.77亩,占计划总规模的比例为52.66%;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无纳入出让计划的地块;陵城区1个地块,面积43.07亩,占计划总规模的比例为 1.2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镇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 乡、村庄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合理进行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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