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银监发〔2015〕38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 目前,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为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扶持政策,持续改善和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政策落地 小微企业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保就业、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深化认识银行业与实体经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当前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还存在监管政策落实不到位,信贷投放、产品销售和服务收费不规范,内部考核和激励制度建设不到位等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对照现有监管政策,逐条梳理,加强整改,全面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规范经营行为。 要积极顺应新常态下经济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为小微企业“雪中送炭”。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小微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不得因其暂时的经营困难而抽贷、断贷。要加强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有效识别和防范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不得“一刀切”地采取惜贷、拒贷等行为。要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各项业务上主动减费让利,不得延长融资链条,变相抬升融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