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环保处罚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1、环保处罚金额标准如下: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 (2)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 (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处罚标准细化,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环保行政处罚的流程是什么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 4、听取当事人陈述与申辩;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