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车本人不去可以写我名字吗 |
释义 | 可以的。买车不需要本人在场,购车者持有购车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买车的时候需要开发票的,发票是谁的名字,那之后去缴纳购置税和去给车上牌,办理机动车登记证的就是谁的名字的,每年一次的保险也是得用当初的身份证的本人去办理的。 一、办理车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9)是个体商户的的,必须提供个人的营业执照。 二、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五)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七)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八)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九)《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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