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主动辞职怎样领失业金 |
释义 | 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条件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 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 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申领资料 1、劳动手册; 2、失业保险登记表;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4、身份证; 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因此上海领取失业金首先是需要进行失业登记,然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领,比如非自愿辞职,失业保险费已缴纳满一年,具有上海的常住户口,已经办理了失业和求职登记等,这样才能进行申领。未满足条件的,是不能够申领成功的,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上海职工领取失业保险的手续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到区县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领通过的,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失业人员每月15日左右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不能申领的原因。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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