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直接提出要约 |
释义 |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要约邀请和承诺的区别如下: 1、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要阶段。没有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订约的意思,可以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力; 2、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3、承诺是被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所有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在商业交易中,承诺也被称为接受或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要约和承诺的签订合同。要约是与别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体确定内容; 2、表明要约人受要约人承诺的约束。 二、要约和承诺是民事法律行为吗 要约和承诺是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是签订合同的方式,所以要约是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的,就会成立合同。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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