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什么原则 |
释义 |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资源、商务等部门编制生活垃圾治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及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的,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法律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要求,建立健老余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管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覆盖。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并落实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政策有哪些有哪些有哪些和举措,保障生活垃圾管理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章,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组侍核滚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垃圾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发展改革、生态环境、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农业农村、财政、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邮政、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生活垃圾管理规章,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照规章缴纳生活垃圾处置费。生活垃圾处置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氏瞎并向社会公布。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科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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