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法律法规有何规定 |
释义 |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的措施,以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业生产。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以及使用非法来源的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禁止购买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食用。 法律分析 法律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拓展延伸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及其对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影响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规定对于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其中包括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杀害野生动物,设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保护区,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这些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促使人们更加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共同努力实现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目标。 结语 法律的规定对于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杀害野生动物,设立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保护区等措施,我们可以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维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我们可以共同努力实现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目标。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野生动物,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等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适用本法有关放生野生动物管理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