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以羁束裁量权为前提。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较详、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5种分类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是指具有法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栏项目要以每个单行法规规定的具体违法行为为标准,每个具体违法行为填报一条“行政处罚”。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条件 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起诉人具有原告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需明确指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具有原告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时, 才可提起诉讼原告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争议,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