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可能因一方原因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怎么办 |
释义 | 1、可以进行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的规定如下: (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一、民事判决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1、强制执行性。民事判决生效后,对于有给付内容的,当事人必须依照判决书履行,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予以强制执行。 2、不可争议性。在民事判决生效期间,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部门在作一些同该判决有联系的决定时,必须以该判决为准。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 3、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 4、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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