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没转移新单位能交进去吗 |
释义 | 如果是在一个统筹区内,从A单位到B单位是不需要进行转移的,你到新的单位可以直接参保。如果是跨统筹区,这就有个选择问题。这就和你的户籍有关。如果你的户籍不在并且以后也不会再回到该地,那就要进行转移。如果你的户籍在以后也再会回到该地参保,那就不需要进行转移。 一、社保转移过来算本地年限吗 社保转移过来了算本地年限。 在退休的时候,计算的是你累计的缴费时间。如果是考虑买房等情况的缴费时间,只计算在当地连续缴费的时间,外地转入的不计算在连续缴费时间之内。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二、浙江省的社保可以转到安徽的社保吗? 可以。养老保险转移手续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其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三、社保和灵活就业有什么区别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和企业在职职工交的社保有区别吗?为什么?我们都知道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己选择来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当然缴纳的个人社保,也是属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范畴,实际上和企业在职职工是完全相同的一种社保,并且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来讲,是可以完全自由的转移到,工作单位来继续缴纳自己的个人社保的。也就是说作为灵活就业人员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个人社保由灵活就业的形式转移到工作单位来参保,那么你之前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交纳的社保的累计年限,包括你的社保的一个个人账户,都是可以自由的转移过去,然后重新累计计算的,那么企业单位在这样的基础上给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你的年限都会自动的累加计算的,所以说,二者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同属于一种养老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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