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安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淮南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在公积金中心预留的业务印鉴; 2、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积金中心准予提取的,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费用超出家庭成员工资收入15%的; 4、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者因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无力支付自费医疗费用或者支出自费医疗费用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离休、退休的; 7、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调离本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下岗、失业、买断工龄,住房公积金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或者在职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重新就业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职工及其配偶或房屋产权共有人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合计不能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费用,每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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