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肖像侵权 |
释义 | 以下这些行为属于肖像侵权: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的行为;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的行为。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千零二十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