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火罪判几年 |
释义 | 放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放火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的行为,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者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放火的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直接使对象燃烧,也可以通过媒介物使对象燃烧,还可以通过既存的火力引起对象燃烧。 燃烧的对象物既可以是财物,也可能是财物以外的物质。自焚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成立放火罪。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燃烧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燃烧自己财物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构成犯罪。 由于放火是危险性很大的行为,故只要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具体危险就构成放火罪具体危险犯,不要求造成侵害结果。 使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属于放火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危害公共安全,这便需要正确判断。要将所有客观事实作为判断资料,如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对象物本身的性质、结构、价值,对象物周围的状况,对象物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行为时的气候、风力、气温等。要根据客观的因果法则进行判断,对象物燃烧的行为是否足以形成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状态。对于放火烧毁现在有人居住或者现有人在内的建筑物、矿井等对象的,一般均可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 如果行为人放火时对人死亡、重伤结果持故意的,宜认定为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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