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破裂,离婚后财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付出较多义务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况。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可主张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举证过程需合法合规,避免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一方非法同居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一方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会被认定为有过错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应当主张不分或者少分。需要注意的是,无过错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有过错方的过错行为,但是在具体的举证过程中,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搜集相关证据,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非法同居导致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平均分割原则处理。然而,若有过错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可要求少分或不分。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在司法实践中,需要合法搜集证据并避免违法行为,以支持有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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