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执行人住酒店入住会抓吗? |
释义 | 已经执行了入住酒店不会被抓。只是会有记录,若恶意逃避执行,会上失信执行人名单,不能购买火车票、机票等等,不能进行高消费。但是没有说可以把债务人拘留的说法,债权人并无此权利。 若对方无履行能力,只可以中止执行,待发现有财产,再恢复执行,但对方是否有财产的线索,需要债权人提供,法院不会主动多次审查,司法资源紧张,银行查信用记录要根据法院的委托,而法院是没有那么多成本可以为那么多债权人一直查询的。 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法院采取的一种民事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而通辑只在刑事案件中对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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