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可以调动到别的城市吗 |
释义 | 可以,调任人选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三)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四)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调任厅局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二级巡视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县级和乡镇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或者一级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搬迁到别的城市怎么赔偿 1.如果搬迁地址不符合意愿,可以提出离职并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不打算离职,就了解是否公司会在搬迁后提供一定的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跨省调动政策 跨省公务员办理调动手续的流程: 一是接收单位必须有行政空缺编制,并同意调入。 二是本人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并填写《公务员转任审批表》。 三是调入、调出单位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调入、调出的商调函。 四是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调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公务员《交流通知单》。 五是由调出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干部行政介绍信》。 六是由调入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调动人员介绍到调入单位。 法律依据 《公务员调任规定》第六条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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