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产权证上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名字的,则会有一个人成为主户主,即持证人。2.持证人在该套房屋中,除了作为产权证的持有者,与该套房屋的其他产权人没区别。3.在产权份额上,有约定的按约定来执行,没做约定的,则按共同共有来分配。持证人没有特殊权利。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