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抢注的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商标抢注是指不正当地在未注册、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或者侵犯他人已知权益的情况下申请商标注册。这种行为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允许。商标注册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商标注册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得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法律分析 商标抢注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抢注未注册商标; (2)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他人已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 (3)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品牌名称、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注册可分为狭义和广义。狭义的商标注册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得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一般来说,商标注册是不正当竞争,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允许。 拓展延伸 商标抢注的常见方式有哪些? 商标抢注的常见方式有以下几种:1.先占先得:即先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人可以优先获得商标权;2.恶意抢注:某些不法分子利用他人知名商标的疏忽或遗漏,迅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3.商标撤销抢注:通过申请商标撤销,再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获取商标权;4.优先权抢注:根据国际公约或双边协议,优先申请国外商标的人可以在国内优先获得商标权;5.恶意抢注已注册商标:某些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已注册商标的转让或授权,然后申请商标注册;6.商标冲突抢注:通过商标相似度较高或与他人商标存在冲突的方式,抢注商标。以上是商标抢注的常见方式,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结语 商标抢注是一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抢注未注册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他人已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以及将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抢注常见的方式有先占先得、恶意抢注、商标撤销抢注、优先权抢注、恶意抢注已注册商标和商标冲突抢注等。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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