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不给供暖怎么办 |
释义 | 一、物业不开暖气怎么办 1、物业不开暖气的话,小区业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暖气费是否已经缴纳,还有就是要确认自己小区的入住率是否已经达到开通供暖的标准。 2、假如是无故不供暖气的话,那么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的供暖管理部门或者是供暖公司进行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然后将小区物业和供暖公司作为共同的被告,一起告上法庭。一般采取向相关的供暖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的方法可以更加快速的解决问题。 3、小区物业是业主和供暖公司之间的重要桥梁,应该协助业主和供暖公司双方解决问题,为业主服务。小区物业在供暖问题上应该站在服务业主的角度上,积极的调和供暖公司、开发商、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责任主体单位,从而解决业主的供暖困难。 二、进户暖气怎么开 1、首先要找到暖气的调温阀门,然后顺时针旋转一下阀门就可以了。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已经打开了暖气的开关但是依然不热的话,就需要先将回水阀打开,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水可以流通。 3、如果使用了这个方法依然无效就要让专业人士来修理。 三、小区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8、有权要求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 9、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10、有权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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