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休后能够构成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退休后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退休并且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人员丧失劳动者身份。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一、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最多可以签几年 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理论上为44年。劳动者未满十六周岁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二、已领养老金返聘5年有权获离职经济补偿吗 已领养老金返聘的,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无权获得离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三、女性什么时候能退休 女性退休规定如下: 1、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2、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 3、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个人缴费未满15年,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参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年限补足的参保人员不延缴养老保险费的一次性支付标准,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仍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属于法律调整范围,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致使其不能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由,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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