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供暖物业有没有责任协调 |
释义 | 小区供暖物业是有责任的,如果是暖气不热是因为小区供热基础设施出现问题,可以先找小区的物业进行解决,如果物公司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再找热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设备的维修。具体操作如下: 1、先联系物业公司 一般情况下,用户家里如果出现没有暖气或温度没有达到取暖标准,一般问题是出在小区。比如换热站换热设备出现漏气、换热设备没有启动、小区的供热管网出现老化、楼间供热管网阻塞、入户过滤网阻塞以及用户私自更改暖气等导致用户不能正常取暖的。都应该先找物业解决问题。 2、在找热力公司 如果物业公司不能解决用户暖气不热的问题再联系热力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管理区域内相关设备的维修,养护的责任,一般热力公司供给小区暖气的时候是要签订合同的,热力公司有责任承担。 住宅小区的服务功能是随着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房地产综合开发而来的,即要求小区的公用配套设施和小区的管理应能为居民提供多项目多层次的服务。包括:教卫 系统,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医疗门诊、保健站、防疫站等;商业餐饮业系统,如饭店、饮食店、食品店、粮店、百货店、菜场等;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系统,如图书馆 、游泳池、健身房、电影院、录像室等;其他服务系统,如银行、邮局、煤气站、小五金、家电维修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 第五条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热温度不低于18℃。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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