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未婚证明。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在法律上,全名被称为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是当事人在一定时间内是否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书面证明。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需要:司法机关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办理未婚证时需要带齐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单身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一、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 三、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