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源监管办是干嘛的 |
释义 | 能源监管办是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的部门。 主要职责是: 1.监管电力市场,规范电力市场秩序; 2.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 3.监管电力调度,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 4.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 5.负责除核安全以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7.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监管。 能源监管办的招聘条件是: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5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工作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第四条 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履行节能监督管理职责不得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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