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民间借贷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则超过的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利息超过以下范围不受法律保护: 1、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2、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法院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3、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法院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法院不会保护。 放高利贷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