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包建筑工程的程序: 一、招标人准备工作; 二、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 三、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四、资格预审; 五、出售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 六、接收招标文件; 七、选择评标专家; 八、开标; 九、投标文件评审; 十、定标; 十一、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