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失了怎么找回来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需要拿着居民户口簿去派出所进行补办。方法如下: 1、居民身份证不具备定位系统,因此丢失的身份证一般难以找回的,对于公民身份证丢失,是建议及时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办理挂失以及重新申请办理的; 2、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3、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4、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5、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6、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身份证补办手续如下: 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代办人的关系,代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申领人的亲笔签名,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 4、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5、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身份证如果丢失,一定要尽快带上户籍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挂失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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