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枭和毒贩的区别 |
释义 | 毒贩和毒枭在刑法意义上具有相同的含义,均指从事贩毒的犯罪人员,区别在于二者在毒贩组织中的级别不同,但都是刑法所惩戒的犯罪人员。毒枭就是指贩毒集团的老大,现在一般指贩卖毒品数量很大时间很长实力很强的人物。在毒品贩卖中,势力较大的一股为贩毒集团或黑社会组织,他们有固定的人员、严密的组织,有自己的武装,各种现代化的武器,连正规军都不能等闲视之。这些大型贩毒的头目一般称为毒枭。毒贩是指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 一、毒品 毒品一般是指使人形成瘾癖的药物,主要指吸毒者滥用的鸦片、海洛因、冰毒等。贩卖毒品是毒品犯罪中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的一种犯罪,毒品的贩卖是毒品从制造到消费过程的主渠道和中心环节。世界毒品非法贸易的利润已超过石油利润,贩毒已成为全球性问题。 二、毒枭案例 “金三角”的第一个大毒枭——罗星汉及其贩毒集团,其活动不仅使“金三角”成为举世闻名的毒窟,并孕育了下一个更大的贩毒集团——坤沙集团。美国《读者文摘》曾将罗星汉称为“鸦片将军”。罗星汉手段高明,善于经营,60年代名气大噪,建筑了可容纳千匹骡马的驮运队和护送人员的防护严密的大庄园,有千余人组成的武器精良的“果敢地区自卫队”,70年代,罗星汉被捕入狱7年,80年代出狱后重操旧业。 坤沙是有中国血统的缅甸掸族人。70年代后期至80年代初是坤沙毒品业及军事势力的全盛时期,他曾控制了“金三角”毒品生产与贩运的70%,成为名符其实的鸦片大王。坤沙是一个颇有点草莽英雄气概的人,治军恩威并重,但他同时也是政府眼中的大毒瘤,泰国前总理炳·廷素拉暖公开承认:“这个烟毒贩运集团对我国是危险的。” 坤沙贩毒军总数达1.5万人,其每月军费为50万美元。1993年12月,坤沙将其控制的地区宣布为所谓“掸邦独立国”,自封为“总统”。缅甸、泰国政府花大力气打击坤沙。1996年1月,坤沙向缅甸军政府投降,接受招安。此外,南美洲哥伦比亚的“麦德林卡特尔”毒品集团、“卡利”毒品集团、意大利和美国的“我们的事业”等毒品集团也控制着世界毒品走私贩运的大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