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和牌匾不一致是可以的。 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的牌匾是可以进行适当的简化及艺术加工的,但是不能超出其经营范围和行业,其艺术加工也不可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应当报登记机关备案。营业执照和牌匾不一致是可以的。 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具体期限一般为永久有效的,除被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执照一般是十年,到期后可办理延期手续。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二)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第二十条 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