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计税,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这种计税方式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一般的工薪族来说,如果全年工资远高于年终奖的话,选择这种计税方式一般会少交个税。 只能选择另一种计税方式,即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1、单独计算纳税 获得年终奖金的个人,可以选择不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乘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按年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纳税,即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居民个人当月薪金,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关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同计税方式,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同 例如某职工每月工资15000元,季度奖金4000元,年终奖金为48000元。每月符合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为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按照单独计税方法来计算,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48000乘10%-210=4590元。 若将该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那么该职工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5000乘124000乘448000-60000-2000乘12-1000乘12)乘20%-16920=126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