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贷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的房贷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和债务都应当平均分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债务以自己的名义购房,抵押贷款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经协商,夫妻双方可由其中一方偿还,并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一、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后应该怎么处理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偿还贷款一方可以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房贷,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夫妻离婚后房屋贷款怎么办?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离婚时,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三、离婚房产贷款处理方法有哪些 离婚房产贷款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办理。当事人未约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名义购买并申请抵押贷款的房地产,产权以个人或双方名义登记,婚后由双方偿还抵押贷款,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该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抵押贷款为共同债务; 2、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抵押,一方偿还贷款的,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无论是以双方名义登记还是以一方名义登记,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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