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拴着的狗咬人怎么赔偿 |
释义 | 狗咬人事件中,狗主人需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若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可减轻或免除。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包括无过错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动物园责任、流浪动物责任、第三人过错责任。狗狗咬人事件需判断原因,狗主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 法律分析 一、家里拴着的狗咬人怎么赔偿 一般情况饲养人要赔偿,但如果能够证明被侵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责任或免责。 1、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含康复费、整容费及今后治疗的费用。 2、误工费用: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法医鉴定予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报酬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执行。护理期限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止,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用: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等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具体的数字化标准。 二、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有哪些 (一)一般规定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发生了伤者的狗狗咬人的事件,那么首先需要判断的就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狗狗咬人事件的发生,如果是狗狗主动进行咬人的话,那么作为狗狗的主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需要赔偿的费用包含了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等等。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如果发生了狗咬人事件,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但如果能够证明被咬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可以减轻或免除。此外,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包括一般规定、绝对无过错责任、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责任、流浪狗、流浪猫责任以及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章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生物安全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章 生物安全能力建设 第七十一条 国家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生物安全事件现场处置等高风险生物安全工作的人员,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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