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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给产假劳动仲裁输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孕妇如遇到侵权,可以有多种维权方式。 其一,可以就近到基层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监察科投诉; 其二,可以到单位工会寻求支持; 其三,可以到当地妇联投诉; 其四,还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以上这四种救济途径,都是免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值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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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0: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