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南开区社保问题的相关规定有什么呢? |
释义 | 一、社保的缴费基数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为2182元,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27元。 1.城镇养老保险 (1)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2182*300%=6546元)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182*60%=1309元)为缴费基数 (2)在增城、从化两个独立统筹区参保的人员,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选择按不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起步,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27元)的300%(即9081元),下限为2006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816元)。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2元)为缴费基数。 二、社保的内容及缴费标准 社保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职工而言公积金就是“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社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只由用人单位缴纳。 1.养老保险 (1)区属国有、集体企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20%,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8% (2)三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本区城镇户口人员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12%,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8% 注: (1)自由职业者负担单位和个人两项缴费 (2)个人缴费从工资扣缴,缴费金额计算到元,角位四舍五入. 2.失业保险 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2%,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1%(农村户口人员不缴纳个人部份) 3.工伤保险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比例(0.5%,1%,1.2%,1.5%),全由单位承担。 4.生育保险按参保单位中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工资缴费工资的0.85%征缴。 5.医疗保险 (1)在职职工单位应缴金额=单位当月缴费工资总额×8%,个人应缴金额=个人月缴费工资×2%(另: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所属的参保人员缴纳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每人每月按5元征缴) (2)退休人员: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金=上年度区职工年平均工资×75%×退休人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0.26%×120(个月);按月缴交=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7.5%×退休人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区职工月平均工资×0.26%×退休人数。 从内容上说,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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