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没有权利关业主的水电。根据相关规定,一些物业公司为了方便收费,将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同意捆绑收费,而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业主,会采取停水停电的手段。物业公司和业主所签订的是物业服务合同,而业主和供水、供电公司签订的是供水、供电合同,两者是平行的关系,互不相干,因此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