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殡葬改革的措施与成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化设施建设,夯实改革基础。坚持把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建设作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主要抓手,强力推动殡仪服务中心、公墓建设。通过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公墓选址要求,采取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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