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证据那就需要收集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不管是人证、物证,还是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就可以拿来做证据。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反驳感情没破裂如何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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