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流程如下: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