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上邻居太吵,每天晚上十二点到一点都被他们吵醒 |
释义 | 如果楼上邻居太吵应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属于噪音污染,可以依法报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我家每天晚上都被低频噪音困扰咋办? 夜晚居民区噪音标准是45分贝。较强的噪声对人的生理与心理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噪声会干扰谈话、思考、休息和睡眠,严重时会损害听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紧急情况以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楼上的孩子每天晚上都会发出噪音,算不算扰民 楼上小孩乱若是在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六点的属于扰民。若是孩子的家长对此又不闻不顾的,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个人自己的权益。若是行为人有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的,应当受到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二)在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未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或者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的;(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邻居打麻将太吵 邻居每天半夜都制造噪音,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看对方能否改善这一行为,如果还是不改正的话,可以找物业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打电话报警,报警也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小区南边工地每天晚上施工扰民? 如果施工噪音是在早上7:00以前或者晚上10:00之后这个时间段所造成的,那么可以向物业投诉。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邻居们在自己家里,做鞋厂,每天都有噪音,有害气味,影响邻居 业主遭遇恶邻噪音骚扰时,可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找业委会投诉敦促涉事邻居整改;若还是无效,可直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通过诉讼解决。噪音扰民作为噪音污染的一种,属于违法行为。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如果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投诉对其实施监管。如果是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由城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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