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黑办带走多久放人 |
释义 | 被打黑办带走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一般24小时之内放人,如果有犯罪问题的,就会一直被羁押到审判之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一、公安局立案刑事程序怎么走? 公安局立案刑事法律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3.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届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经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二、派出所留置周期是多长 派出所对被盘问人实施留置的时间一般不得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自其被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算。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刑事传唤是十二个小时,行政传唤是八个小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三、逮捕后公安还会侦查什么 批捕后公安机关侦查依法对嫌疑人进行讯问等调查性工作直到查明案情。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所有强制措施里最为严厉的一种,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会被剥夺,并且会一直羁押到审判。侦查阶段也就是公安机关来负责、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是在人民检察院和最后的审判阶段即在人民法院。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报请检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资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也就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逮捕以后的程序; 1、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2、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 3、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20天,普通程序2个月,可延长一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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