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1)单肢瘫(肌力4级)。 (2)颅盖骨缺损625px2以上。 (3)轻度外伤性癫痫。 (4)脑组织疻发切除术。 (5)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 (6)滑车神经、三叉神经、外展神经麻痹。 (7)轻度尿崩症。 (8)瘢痕性秃以达头皮面积50%以上。 (9)面部瘢痕375px2以上,影响容貌。 (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影响容貌。 (11)双侧眉毛完全瘢痕性缺失。 (12)一侧鼻翼缺失或严重畸形。 (13)上唇或下唇缺损1/3以上,或上、下唇缺损累计超过上唇的1/2以上。 (14)一眼低视力2级。 (15)一侧眼睑下垂遮盖全部瞳孔。 (16)双眼睑部分遮盖瞳孔或畸形,影响容貌或功能。 (17)复视伴一眼位偏斜20以上,或眼球内陷5mm以上。 (18)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19)一耳缺失或畸形80%以上,或双侧耳廓缺失或畸形40%以上。 (20)一耳听力损失≥71dBHL,或双耳听力损失≥41dBHL。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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