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共犯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只要在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提供工具,提供帮助,或者进行望风等行为,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都被认定是共犯。 一、合同诈骗罪共犯的认定 合同诈骗罪共犯的认定: 1、如果名义被冒用者明知行为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而提供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实际上起到帮助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作用,一般来说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2、保证人明知行为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而为之提供担保,实际上是一种帮助行为,应当承担共犯的罪责。 二、共同犯罪主从犯的认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犯罪主犯与从犯的认定标准是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中的贡献程度。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是犯罪行为的实行犯、正犯、间接正犯,即他们是实施行为的主体,是真正“犯罪”的人,对犯罪行为的贡献程度较高;而从犯主要是教唆犯、帮助犯,他们只是为犯罪行为的实施提供了辅助性的帮助,所以在犯罪行为中的贡献程度较低,只能作为共同犯罪的从犯。 三、介绍买卖毒品请问可以拘留几天 属于犯罪行为,可以按贩卖毒品罪,追究介绍人员的刑事责任。1.为卖毒者介绍买家。对于这种行为,无论是否具有营利目的,均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有人认为,介绍贩卖毒品罪必须具有营利或牟利目的。这种观点是对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的误解。其一,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罪并不需要营利目的,贩卖包括有偿转让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尽管通常情况下,贩卖都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是并非全部如此。实践中也可能存在不具有营利目的的贩毒行为。比如,某甲为了吸食毒品而买进大量毒品,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戒毒,因此以远远低于购买时的价格卖给他人,这种情况下很难说行为人具有营利目的。其二,从共同犯罪的理论看,行为人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帮助其介绍买家,实际上是为卖毒者提供帮助,促使卖毒者的犯罪行为得以成功,这与为盗窃者望风的行为在性质上没有差别,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显然属于帮助犯。2.为买主介绍卖家。对于这种情况则要区分情况:二是虽然不明知买主是为了贩卖而购买,但是具有营利或牟取利益的目的而介绍或帮助购买的,则独立构成贩卖毒品罪。这是因为行为人以营利或牟利为目的而实施介绍或帮助购买的行为,相当于购买后再卖给买主,从中渔利,是一种间接贩卖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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