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没有身份证能办出生证明吗! |
释义 | 小孩母亲没有身份证是无法办理出生证明的,法律明确出生证明办理必须提母亲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才可以进行办理。以上海为例子,当地《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1)明确了当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以及无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无法核定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应出具《无法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一)无法提供新生儿母亲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二)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且无法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等文件。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的程序参考如下:(一)助产机构在孕妇孕末期或入院时,即向孕妇发放《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须知》,指导产妇及其家属按项目填写《申领须知》,确定新生儿姓名,并由新生儿父母双方签字确认。(二)胎儿娩出后,由接生人员根据胎儿分娩情况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单》,并与分娩登记本、病案记录以及《申领须知》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三)助产机构信息报告人员于新生儿出生后7天内,依据《出生医学记录单》登陆信息系统进行出生人口信息直报。(四)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在孕妇出院前按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五)签发机构根据《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对材料齐全的,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做好签收登记。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六)对于在助产机构出生后死亡的新生儿,应按程序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在三联单每一联上注明“已死亡”。该《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交由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和死亡手续。该《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和存根由助产机构归档保存,也可按产妇要求将《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交由其自行保管,并做好签收登记。三,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对于《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是很严格的,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扫描芯片资料核验并复印留底备案后才给予签发,若孩子监护人无法提供孩子母亲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的情况下,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部门是有权认为无法确定孩子母亲信息而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对于母亲确实因身份证原件丢失等情况无法提供原件,就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计生部门或者户籍机构出具带有当事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前往咨询。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需直接咨询孩子出生证明出具的部门为准。引用资料《上海市管理办法》.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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