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性婚姻是否能被判定为无效? |
释义 | 无性婚姻不能判婚姻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条件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各国法律对无效婚姻有具体规定,如重婚、禁止近亲结婚、患病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如近亲属等。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未能审查出无效婚姻,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婚姻无效。 法律分析 一、无性婚姻能判婚姻无效吗? 无性婚姻能判婚姻无效,主要是因为这并不属于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具体的情形。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世界各国的法律均对无效婚姻作了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取决于各国法律中的具体规定。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欠缺当事人的结婚合意,违反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不具备结婚的法定方式,未达法定婚龄,重婚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利害关系人依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二、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谁?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目前双方当事人想要结婚的话,必然是需要经过民政部门审查,不符合结婚的条件的情况之下,婚姻登记机关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当然了也有一些是审查不出来,日后如果发现是存在着无效婚姻的情况,是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是无效的。 结语 无性婚姻并不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婚姻无效是指因缺乏成立条件而失去法律效力的婚姻。各国法律对婚姻无效有具体规定,如重婚、禁止近亲结婚、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如近亲属、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等。如发现婚姻无效,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无效。在结婚前务必满足民政部门的审查条件,以免后续出现无效婚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