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育儿假2023年新规定 |
释义 | 2023年福建省育儿新规定,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子女没有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当然福建育儿假除了这些规定外,针对不同地区其政策也不同,具体如下: 1、福州市:福建省福州市的育儿假和婚假、产假、照顾假一样,在福建省范围内,属于法定假期,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是法律,福建省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应自觉遵守,如果违法,司法部门将追究责任; 2、厦门市:在福建厦门市的夫妇想要享受育儿假,那么就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另一个是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 3、莆田市:福建莆田一般享受育儿假的对象是合法缔结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但从理论上来说,即使是离婚,就算一方未取得抚养权,但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依然存在,也可以享有育儿假; 4、三明市:福建三明市的夫妻在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那么理论上其就丧失了育儿假的前提条件,原则上在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探望之前,不应当再享有育儿假; 5、泉州市:福建泉州市育儿假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具备合法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只要收养的子女未满三周岁,也享有育儿假。 福建省育儿假审批表的内容: 1、家长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家庭联系方式、父母职业,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2、育儿期限:从申请起至审批结束,以家庭的人口数量及经济情况考虑到最短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3、育儿假的类型:有临时育儿假和长期育儿假等; 4、育儿假的申请:家长理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指定机构审批并发放申请结果。 综上所述,福建育儿假规定是每年10天,并未对次数进行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里面进行规定或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支持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妇女提供再就业培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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