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学校有小孩被别的小孩推倒导致头部受伤,但对方家长不承认,还谢绝沟通,态度恶劣怎么办? |
释义 | 孩子遭受伤害时,根据情况可采取不同措施。轻微伤害可教育孩子远离伤害者,严重伤害需报警、法院介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总之,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 法律分析 结论:可以起诉。解析: 1、若是不伤大碍的让孩子自己处理,例如,被推一下,之后没再有什么别的伤害的,那就教育孩子以后那种人躲远些,不要理那种人。实在过分则骂,但最好不要打。除非正当防卫可以打。 2、若被打严重,或可能激发更大的伤害,则学校——对方家长——报警——法院+教育局看具体情况再做定夺。一般是大于第1点而小于被打伤或对孩子心理伤害比较大找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延伸 保护学生权益:如何应对学校中发生的头部受伤事件及对方家长的态度问题? 当学校中发生头部受伤事件并且对方家长态度恶劣时,保护学生权益至关重要。首先,确保受伤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时就医并妥善处理伤情。其次,收集证据,包括目击证人、医疗报告和照片等,以支持受伤学生的主张。与学校沟通,向校方提供相关证据,并要求校方采取适当的纪律措施。如果对方家长拒绝沟通,可以寻求学校的协助,要求学校介入调解。如果学校未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寻求更高层面的解决方案。同时,建议与受伤学生的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共同制定应对策略,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最重要的是,始终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孩子在学校遭受伤害的情况,如果伤害不严重,可以教育孩子避开伤害者,并报警或向学校求助。如果伤害较为严重,应寻求学校、对方家长、教育局和法院的协助,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护学生权益至关重要,应确保其安全和健康,收集证据支持主张,并与学校和家长保持紧密联系。如果问题未能解决,可以考虑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三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 未成年人在校内、园内或者本校、本园组织的校外、园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学校、幼儿园应当立即救护,妥善处理,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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