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借条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有效期是指担保人对交易的责任的约定期限。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进行借条交易时,为了保护每一方利益,可以通过细节的规定将担保人的责任期限约束在一定的范围内。本文将从担保期限类型、担保期限的确定、担保期限的延长等方面对借条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有效期作出解析,以便读者更好的了解相关内容。 通常来讲,银行与保证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均会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保证人可以依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保证期间是多久。如果保证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那么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期限类型 担保期限类型一般分为按月担保期限和按日担保期限。按月担保期限是指担保人在借款人和担保人订立借条时,明确担保期限的计算方式,一般而言,担保期限以每月为单位。按日担保期限是指担保人在借款人和担保人订立借条时,明确担保期限的计算方式,一般而言,担保期限以每日为单位。 担保期限的确定 担保期限的确定要参照具体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合同,担保期限的确定应当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友好协商,遵循当事双方的实际利益,双方可以在借条中约定相应的担保期限比如,以起止日期为准,或者以担保期限的数量为准。 担保期限的延长 担保期限的延长是指在担保期限到期后,担保人可以同意延长担保期限,使担保期限超出原定的担保期限,以维护借款人利益。担保期限的延长应当由担保人和借款人友好协商,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以明确新的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的终止 担保期限的终止是指担保期限在原定的期限内终止,即担保人在原定的担保期限内放弃担保权利,不再对借款人承担追偿责任,此时担保期限终止。担保期限的终止应当由担保人和借款人友好协商,签订相应的作废协议,以明确担保期限的终止。 担保期限的提前终止 担保期限的提前终止是指担保期限在原定的期限前终止,即担保人在原定的担保期限前放弃担保权利,不再对借款人承担追偿责任,此时担保期限提前终止。担保期限的提前终止应当由担保人和借款人友好协商,签订相应的作废协议,以明确担保期限的提前终止。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借条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有效期是由借款人和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一般可以按月或按日作为有效期,在担保期限到期前,担保人可以选择是否延长担保期限,也可以选择提前终止担保期限,以此保护双方利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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