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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恋人分手后共有房产如何去分割
释义
    恋人分手时应协商共有财产分割,考虑贡献大小和生活需求。共有房产可采取折价分割或变价分割,需考虑当事人意愿和经济能力。一般情况下,份额多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贡献优势者也可获得。考虑居住情况,长期居住者可获得产权。未出资方需赠与份额。未出资方份额一般为10%到30%。
    法律分析
    (1)恋人关系终止时,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则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2)由于房屋产权的不可分割性以及恋人关系和感情基础的断裂,共有房产通常采取折价分割或变价分割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折价分割是常见的方式,考虑到当事人的意愿和诉讼效率原则。如果确实不适宜折价分割,或者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采取变价分割,则可以由双方先行出售共有房产,然后由法院对出售所得房款进行分割。
    对于采取折价分割的情况,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双方的经济能力。具体而言,应当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然后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尽量确保取得房屋的一方有偿还剩余购房贷款等债务及尽快向对方支付折价款的能力。如果双方明确表示不需要房产,只要房屋对价款,或者双方明确表示没有向对方支付折价款的经济能力,则法院应引导双方采取变价分割的方式分割共有房产。
    在考虑共有份额多少及对房屋的贡献大小时,应以公平原则为依据。对于按份共有的房屋,通常由所有份额较多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由对房屋所做的贡献具有明显优势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
    考虑房屋的管理和居住情况。如果双方对共有房屋的贡献相当或差距不大,则应从照顾双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的角度出发,由历史上长期居住于房屋及当前居住在房屋的一方获得房屋产权。
    (3)未出资一方虽然事实上未对共有财产作出贡献,但其登记为共有人的现状应视为出资一方对未出资一方的赠与。在恋爱关系终止后分割共同共有房产的案件中,根据上海市法院系统的审判实践惯例,未出资方的份额确定一般以10%到30%为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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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34:46